现有民警12人,其中党员10人,全体民警学历均在大学本科以上,平均年龄34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理念要求,牢牢把握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条主线,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宜春市涉警有理投诉、群众来信来访、有责涉法信访案件连年下降,群众满意度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列。
他们狠抓公安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他们默默付出,给一线执法单位多添上法制关怀和温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安执法的“温情”。通过持之以恒的真抓、细抓、主动抓,建立制度规范376项,逐步形成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他们就是“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红旗单位”宜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2009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要求,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在宜春市公安局研究部署推进规范化执法建设时,一个意外发生了。
2009年3月10日,樟树市公安局抓获参与赌博的妇女聂某,当场缴获聂某赌资3000元并罚款3000元。聂某离异,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3000元赌资是向亲戚借来的,被抓后又要接受处罚,一时想不开的她自杀了。
事件发生后,宜春市公安局党委敏锐地抓住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剖析,就“如何确保执法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开展全警大讨论,提出了新形势下人性化执法的要求。
法制支队从局党委“领题”后,进行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反复研究,最终酝酿出台试行《宜春市公安机关执法对象处罚前背景调查规定》和《宜春市公安机关特殊执法对象处罚后跟踪回访办法》,于2009年下半年起在全市执行。
这一制度推行4年多来,宜春市公安机关共办理特殊执法对象案件486起607人,回访特殊执法对象652人次,参与回访民警927人次,作出改变处罚幅度和方式、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措施的案件168起272人,实现了执法对象受教化、家庭社会更和谐、警察形象更良好的多赢效果,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2012年10月,宜春市公安机关首创的这两个“规定”,被公安部法制局评选为优秀执法制度之一。
2010年,宜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网上办案”。在当时,“网上办案”还是个新事物,新老民警都有畏难情绪,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网上办案”。
为适应公安执法信息化要求,面对办案方式和办案理念转变的新难题,法制支队强力推动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抽板断桥,以最大的决心、最快的速度率先推进网上办案单轨制,明确规定所有案件从2010年5月开始,凡是没有经过网上流转的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批,所有案件程序网上流转、证据网上传输、法律文书网上制作。凡是案件没有网上办理、法律文书没有网上生成的案件,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局领导一律不予审批,执法考评一律扣分。
从最初的不知所措、将信将疑,到现在轻车熟路、便捷高效,宜春市公安机关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均已熟练掌握运用网上办案的各种程序和规定,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荣誉证书上没有法制民警的名字,但我们办案机关却清楚,如果没有法制部门的指点,我们不可能这么顺利将一些疑难案件拿下。”支队长李国兴经常能听到基层办案机关说出这样的感言。
除了当好参谋、抓好监督,支队树立起了服务意识,为一线办案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在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中,主动提前介入,服务一线执法办案业务。
某年,宜春市某企业报案称被诈骗2000余万元。据反映,广东一公司以合作为名,在宜春某企业投资2000余万元后,突然更名、换了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该企业的投资款。诈骗?经济纠纷?宜春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但在案件的定性上一时把握不准,因此将此案的相关材料递到法制支队。经法制民警分析,确定犯罪构成因素,最终定性这是一起诈骗案。这给办案机关指明了侦查方向,很快就成功侦破此案,追回了企业的损失。
经统计,近4年来,法制支队共提前介入执法办案100多起,提出有效执法意见和建议16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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